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主權信用貨幣與稅務(二)




對於主權信用貨幣,最為人垢病是政府可以無限制發行,形成通賬,其實,這種理解不夠深入、不夠仔細!

正如我在上一篇講過,主權信用貨幣背後最有力的支持是人民對政府「恆常的繳稅義務」,那我得先問一個問題,政府徵稅有沒有上限?可以說有,亦有可以說沒有!

假設你每年賺20萬港幣,而政府徵收2萬元稅,可被視作合理可接受,如果徵收16萬稅,則不合理不可接受,隨時引發人民反抗,推翻「暴政」。但是,如果政府有辨法令你的薪金由20萬變成160萬,再徵收16萬稅呢?那你應會繼續欣然接受。

套用中國古代徵收「徭股」及「賦稅」的概念,如果古代中國政府有辨法令人民生產更多實物,有辨法提升人民工作效率,撥出更多空閒時間為政府做徭役,那麼「加稅」並沒有問題!

答案很清楚,主權信用貨幣並沒有所謂的「發行上限」,只要政府能提升人民工作效率,更有效運用資源,增加一國人民的「綜合生產力」,政府其實可以無限制發行信用貨幣,且不會產生通脹,因為通脹是由貨幣供應過剩,超越經濟發展所需而引起,只要不過剩,並且能準確地配合生產力的提升,則發行信用貨幣並不會形成通賬,就正如如果政府能不斷提升人民工作效率,不斷提升資源運用的效能,就算加稅,亦有不會增加人民負擔一樣。

不過,這只是理論上的說法,人類歷史中,絕少有政府能夠在貨幣發行上做到「恰如其份」,能夠「準確地」配合生產力的提升。套用168論壇SP兄及Bosco兄的說法就是:Government Always Default!

即是說,政府經常性發行過多的貨幣,原因就在於以上解釋──政府恆常有徵稅權力,人民恆常有繳稅義務。很久沒有「蒲頭」的Bosco兄亦解釋過,「Government always default是因為Government always overspend,這是個公權力無制衡下的必然現象。」(金價點睇II第433頁)

政府徵稅就是「公權力」的最大體現,前一集提過,印鈔在本質上其實又等同加稅,只是換了一種方式。胡亂徵稅與胡亂印鈔,在本質上都是「公權力」沒有受制衡的現象,某些中國地方政府的各種苛捐雜稅,與美國政府印銀紙並沒有分別。所以,馬田大師(Martin Armstrong)在多篇文章中都提到,今天的西方民主國家其實並非「真民主」,例如他在《Nothing is certin except death, taxes and the other side of inflation》中大呼「That’s no democracy!」

如果公權力不受制,就算實行金本位,政府都可透過「稀釋貨幣含金量」去增加貨幣供應。上圖就是羅馬帝國從公元前81年至公元300年,金本位崩潰的過程,統治者透過減低Aureus金幣(上圖)含金量及Denarius銀幣的含銀量,增加貨幣供應。 結果到羅馬帝國末期,連政府自已都不接受自已發行的貨幣為稅收,Aureus及Denarius最終崩潰,沒有人再願意接受。

令天各國政府透過「印錢」稀釋「人民綜合生產力」其實與當年羅馬帝國的做法同出一徹!政府能否「印鈔」與實施甚麼貨幣制度沒有關係。所以小弟並不同意早前Fate兄認為實行金本位能限制政府權力,若要限制政府透過印鈔略奪人民財富,最好參政,不是買金,這亦是小弟不欲談政治的原因。

那買金的作用是甚麼?簡單講,接近一種「避稅」行為!因為政府透過「印鈔」方式加稅,增加自已收入,只會自討苦吃。何解?印鈔令貨幣購買力下跌,政府稅收的購買力亦會下跌,兩者打過平手,得不償失,甚至可能購買力萎縮!所以,馬田大師批評當下聯儲局希望透過印鈔製造通賬的做法是自掘墳墓,印鈔最終會令政府手上鈔的購買力不斷下跌,最終只會走向增加新稅項一途,像今日美國,各地都增加了苛捐雜稅,例如新澤西州大幅提高退休金稅,有些則延遲退休年齡(增加徭役)。

儲存黃金則令政府難以徵稅!持有信用貨幣,就算放在家不給政府知道,政府都可透過「印鈔」徵稅,持有物業、股票、債券,亦通通可以不斷持續徵稅,黃金則相對較難。加稅的背後(包括印鈔),歸根到底離不開管治不善,不能有效運用資源,不能提升人民生產力,不能抵抗外敵、不能抵抗天災等等。

所以,買金是對沖政府管治失效的一種「自保方法」,因為──「Gold always Money!」,前聯儲局主席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在1999年國會演說中亦有解釋,他說「Gold still represents the ultimate form of payment in the world. Fiat money, in extremis, is accepted by nobody. Gold is always accepted.」
就再舉宋代交子為例。交子這東西,並非宋朝政府首創,而是源自民間。套用馬克思貨幣進化的概念,人類經過不斷反復實驗,進化出以黃金為最終支付手段的交易方式,在宋代之前,中國人很早就使用黃金,例如《戰國策》中就提到秦相呂不韋「季子之位尊而多金」。

到了宋代,工商發達,人民以多種金屬為貨幣,包括金、銀、銅、鐵,民間更出現了給人存放貨幣的私營公司,存戶會獲得一張紙製的「憑證」,名為交子,而這些民間存款公司就叫「交子鋪戶」。由於金屬貨幣揆帶不便,民間索性以交子做交易媒介,產生了紙幣,最終宋朝政府亦有樣學樣發行交子,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種「主權信用貨幣」。

最初私營交子鋪戶發行交子,必需有百份百金屬抵押,由於黃金是最終支持手段,所以初期「交子 = 黃金」,到政府發行交子則沒有抵押,純粹透過承認交子為納稅憑證,賦予交子價值,所以後期「交子 = 稅務」。

這就是黃金與紙幣的分別了!黃金是人類自然發展出來的貨幣,政府承認又好,不承認又好,它都是貨幣,信用貨幣則是納稅憑證。 必先有政府認可,才有價值!

由於只有政府與人民之間才存有稅務關係,所以只有主權政府才有能力發行信用貨幣,私人部門或機構並沒有這種能力。現任聯儲局主席伯南克(Ben Bernanke)在2002年一次關於通縮演說中有解釋,他說:「不兌現紙幣是只有政府才能自由地和不受限地製造的。只有主權政府才能製造作為主權信貸的不兌現紙幣。」(轉述自廖子光《金融戰爭》第三章第六節:新自由主義貨幣理論的錯誤與危害)

從這個義意上說,人民幣與美元並沒有分別,本質上都是同一種東西,如果中國政府不承認人民幣為納稅憑證,如果美國政府不承認美元為納稅憑證,那這兩種貨幣都會失去價值,兩種貨幣都要靠政府在背後提供支持,承認它們是納稅憑證,它們才有價值!這給我們關於人民幣及美元的甚麼啟示?下集繼續!

13 則留言:

Generation Next 提到...

租兄好文!

Gordon 提到...

joe兄,

精采好文!令我再三細讀。

sym87u1009 提到...

紙幣就是信心 一個相信可以用來索取他人勞務的信心
如果人民對紙幣有信心 即使政府不承認 他一樣可以用來索取他人勞務
就像希臘最近有個以物易物的站 出了一個虛擬紙幣
所以重點是"發行紙幣的數額是否能符合所提供的勞動力以維持使用此紙幣人的信心"
若發行的政府太貪心 的確即使恢復金本位 也會破壞當初的約定
而人類的貪心 是無法滿足的 所以歷史上才會不斷發生紙幣不斷貶值財富不段轉移的現象發生

gogoldjoe 提到...

對!政治之難就難於此,有多少統治者取得權力後,又能自我制約?又能有效運用資源,提升人民生產力?更能平衡社會上各種利益?像林肯、甘乃迪、康熙、漢武等英明的統治者,或者馬田大師提及過的哈德良大帝,在歷史畢竟是小數。

gogoldjoe 提到...

以物易物,拒絕用主權信用貨幣,亦是逃稅的一種方法,但當以物易物的規模不斷擴大,到最後就會發現,要以黃金計價才有效率。這是用了數千年反復實驗得出的結果。

Satan_Wong 提到...

非常認同避稅的說法~~

kidthief 提到...

Joe, thanks for this great article

helmut 提到...

期待下集

Wong Wai Leong 提到...

JOE兄行文給我印象比較傾向政府是能夠有作為的。但不知我有否了解錯JOE兄的真實意思。

不過這個話題其實幾複雜,我自己了解都不多。JOE兄有空閒時可否也論述一下自己對政府起的作用去到那一處?

受自由派思想影響,政府應該係球證,維持公平比賽。而不是又做球證,又落場踢波。但是一些公用物品,如公路,公園,機場這些東西。

gogoldjoe 提到...

黃兄:

就算做球證,一樣非常之難!就講徵稅,固定稅與累進稅,那一種較公平?已經有排駁!收李加成10%稅,收你又10%稅,你覺得李加成比你有錢,應交較多稅,但李加成覺得他有錢是因為他比你更勤力更聰明,沒有理由因為這個原因要比你交更多稅,應一視同仁10%。作為政府要點做?

gogoldjoe 提到...

當下很多人以為民主政治就好易管,因為只需少數服從多數就得,但西方社會都不一定如此做,最經典例子就是在騎電單車帶頭規帶問題,引發了很多訴訟。

政府做了調查,發現大多數人不愛帶頭規,但同時又發現帶頭規可減低傷勢,從而減少政府整體醫療開支,所以70年代美國強行立法,要人們騎電單車帶頭規,但有人引用荷蘭沒有相同法例,意外反而減少(因為不強行帶頭規,多了人騎電單車,汽車司機更小心駕駛,減少了碰撞電單車意外)。

當年有些美國地方政府讓步,撤回法案,但想深一層,作為政府要如何做才好?

如果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應不規定帶頭規,但如此做,可能增加政府醫療開支,如果任由人們愛就帶,不愛就不帶,那多數人又會不帶,有法例等同冇法例。而且不規定帶,增加騎電單車人數,少人用載客量較大的汽車,亦不合成本效益。如何是好?

這就是政治之難,如果根據早前Fate的政府等同管理員理論,住戶都不受帶頭規了,那統治者就應該順應民意不立法,人民想死就由得他們死,反正政府只是順應民意,完成了自已份內事,如果有個人力排眾議,認為應以社會長遠利益著想,立法帶頭規,這又是否等同這個人專制,不順應民意?

gogoldjoe 提到...

我早期舉蚊子叮人的例子就是想講,社會上不同的人或群體往往存有利益衝突,千百年來都是如此,作為政府要如何取得平衡,是一件很難的事。

嘉芙蓮 提到...

Thx great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