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Stable想小弟分析香港局勢,當局者迷,小弟像各位一樣,也生活在香港,難以百份百理性,若有不同意,見諒!香港脫離中原政權統治約150年,縱觀歷史,正常情況下,若一個主權國要從另一主權國手中奪回某領土之主權,一般都要經歷一場戰事,亞洲、非洲、南美洲很多國家,過去都曾發生過很多這樣的戰爭。香港沒有出現,小弟以為我們已有賺了,證明香港終歸是一塊福地。
沒有經歷戰爭洗禮,原因在於香港的特殊地位,對中國她是一個對國際融資的窗口,就算今日人民幣國際化了一段時間,但七成的交際仍然於香港進行,對其他國家亦是一個資金進入中國的門戶。同時,香港亦是著名的避稅天堂,雖然排名不入五甲,但在頭十位中,只得新加坡擁有相約的經濟地位,隱藏資金的方式除了現金,還可以是地產、股票,這是連頭三甲的英屬小島都欠缺的。
喚言之,除了可停泊資金,還可以藉着地產及股市上升而帶動資產升值。我們還要考慮到——聯繫匯率,這種匯制確保了資產的價值。同時,香港還是一個主權屬於一國,但仍未有國家安全法規範的地方,相對新加坡,香港政府之權力受到更大限制,來自世界各地的資產、資金,無論是非法或合法,都得到更大的護傘。這種情況肯定是全球獨一無二。
認清這種形勢,我們就會相對容易了解各方勢力在香港的利益分佈。舉幾個例子,或許大家就會明白。例如《X報》,有時似是支持中央,自命為中南海勢力之一,但選特首時又會與反對派站於支持同一人之上,於小弟角度,那其實是內地非法資本隱藏於香港的勢力。大家必需了解,在香港的所謂的中資不一定受制於中國政府,亦可以融入反政府陣形。
香港還有傳統商界勢力,當中最強是地主,他們的核心利益就是維持整個有利地產市道的制度,那管何方神聖當政,他們有時可以支持政府,亦可以反政府,反對改變他們利益的人,即是說,他們可以與反對陣形融通,站於反方,或對政府立場袖手旁觀,不幫忙不協助的位置,從近日姓李的地主刊登的廣告就看到此點。
再來是整個反對陣形,派系眾多,不能視之為有單一領導的集團,但各個山頭的普遍目標是擴大己方在香港的管治權力。他們擁有不同的群眾基礎,有些是年輕中產,有些是中老年中產,有些是年輕學生。從這次反送中運動,可以看到其廣泛的分佈領域,甚至相當數量的公營機構人員,包括司法、公務員、醫院等都是其中一份子。例如發起公務員集會的顏武周,學業期曾是社運領袖之一,反政府立場,但可進入政府,當年又是何人容許此人加入政府?可見整個政府體系不是完全受單一力量控制。
從這種佈局上看,只要反對陣營與商界,甚至是部份中資融合,是絕對可以得取香港實際管治權的,他們彼此不存在絕對的敵我。
再來是建制力量,包括政府本身,親中政治組識、團體、商界、公營機構。但要知是,內部亦非絕對的齊心,而且存在競爭,想成為力量的領導或核心。內部亦有不同路線,例如何X堯、李慧X、田北X,就明顯不同,就住不同議題會有不同意見,當中部份可以偏離建制力量,甚至與反對陣形合流,北田X在廿三條的叛變就是一例。
再來是外部勢力,簡單可分為政界及商界,商界在香港亦擁有龐大資產,例如有些美國的退休基金會於香港買入物業收租,外資金融機構參與MPF管理等等,與本地商界亦有共同利益,政界則與反對政治組織有一定聯繫,提供各方面資助協力,例如美國民主基金會每年給香港人權組織的資金都是公開的,不是甚麼秘密。目標可分兩級,低一級的是協助反對陣形取得統治權,維持己方商界及自己在香港的利益,但如果兩者不能維持,就退一步令香港爆發流血內亂或族群衝突,以牽制中國發展,甚至使香港問題擴為中國內部不穩定的因子。
所以,外部勢力亦非與所有反對陣形站於同一陣線。例如反對陣形中的温和派未必會讚同外部勢力支持勇武派,因為萬一發生流血內亂,這些以中產為基礎支持者的反對派可能要像敘利亞反對派專業教師、律師,需要流亡,利益會受很大損害,相較年輕反對派及其支持者,他們對香港流血內亂的忍耐力較低,甚至兩派會互相攻奸。了解這幅勢力分佈圖,就會明白香港當前局勢的復雜性,有趣興聽小弟分析,留意第三章。
喚言之,除了可停泊資金,還可以藉着地產及股市上升而帶動資產升值。我們還要考慮到——聯繫匯率,這種匯制確保了資產的價值。同時,香港還是一個主權屬於一國,但仍未有國家安全法規範的地方,相對新加坡,香港政府之權力受到更大限制,來自世界各地的資產、資金,無論是非法或合法,都得到更大的護傘。這種情況肯定是全球獨一無二。
認清這種形勢,我們就會相對容易了解各方勢力在香港的利益分佈。舉幾個例子,或許大家就會明白。例如《X報》,有時似是支持中央,自命為中南海勢力之一,但選特首時又會與反對派站於支持同一人之上,於小弟角度,那其實是內地非法資本隱藏於香港的勢力。大家必需了解,在香港的所謂的中資不一定受制於中國政府,亦可以融入反政府陣形。
香港還有傳統商界勢力,當中最強是地主,他們的核心利益就是維持整個有利地產市道的制度,那管何方神聖當政,他們有時可以支持政府,亦可以反政府,反對改變他們利益的人,即是說,他們可以與反對陣形融通,站於反方,或對政府立場袖手旁觀,不幫忙不協助的位置,從近日姓李的地主刊登的廣告就看到此點。
再來是整個反對陣形,派系眾多,不能視之為有單一領導的集團,但各個山頭的普遍目標是擴大己方在香港的管治權力。他們擁有不同的群眾基礎,有些是年輕中產,有些是中老年中產,有些是年輕學生。從這次反送中運動,可以看到其廣泛的分佈領域,甚至相當數量的公營機構人員,包括司法、公務員、醫院等都是其中一份子。例如發起公務員集會的顏武周,學業期曾是社運領袖之一,反政府立場,但可進入政府,當年又是何人容許此人加入政府?可見整個政府體系不是完全受單一力量控制。
從這種佈局上看,只要反對陣營與商界,甚至是部份中資融合,是絕對可以得取香港實際管治權的,他們彼此不存在絕對的敵我。
再來是建制力量,包括政府本身,親中政治組識、團體、商界、公營機構。但要知是,內部亦非絕對的齊心,而且存在競爭,想成為力量的領導或核心。內部亦有不同路線,例如何X堯、李慧X、田北X,就明顯不同,就住不同議題會有不同意見,當中部份可以偏離建制力量,甚至與反對陣形合流,北田X在廿三條的叛變就是一例。
再來是外部勢力,簡單可分為政界及商界,商界在香港亦擁有龐大資產,例如有些美國的退休基金會於香港買入物業收租,外資金融機構參與MPF管理等等,與本地商界亦有共同利益,政界則與反對政治組織有一定聯繫,提供各方面資助協力,例如美國民主基金會每年給香港人權組織的資金都是公開的,不是甚麼秘密。目標可分兩級,低一級的是協助反對陣形取得統治權,維持己方商界及自己在香港的利益,但如果兩者不能維持,就退一步令香港爆發流血內亂或族群衝突,以牽制中國發展,甚至使香港問題擴為中國內部不穩定的因子。
所以,外部勢力亦非與所有反對陣形站於同一陣線。例如反對陣形中的温和派未必會讚同外部勢力支持勇武派,因為萬一發生流血內亂,這些以中產為基礎支持者的反對派可能要像敘利亞反對派專業教師、律師,需要流亡,利益會受很大損害,相較年輕反對派及其支持者,他們對香港流血內亂的忍耐力較低,甚至兩派會互相攻奸。了解這幅勢力分佈圖,就會明白香港當前局勢的復雜性,有趣興聽小弟分析,留意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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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4929171-%e4%b8%ad%e5%a4%ae%e5%85%ac%e4%bd%88%e9%87%8d%e7%a3%85%e6%b6%88%e6%81%af%ef%bc%9a%e6%94%af%e6%8c%81%e6%b7%b1%e5%9c%b3%e5%81%9a%e3%80%8c%e5%85%88%e8%a1%8c%e7%a4%ba%e7%af%84%e5%8d%80%e3%80%8d-%e9%a6%99
我反而睇好深圳了.....香港運數已完.....
但深圳唔同法系,而且要冒險用RMB。香港只要重建警隊同法治,又可以再用三十年
精彩的分析,原來有那麼多勢力在互相傾軋。
深圳會改進, 一定安穩過來緊的香港....
好文
https://youtu.be/TihkL4zmwOA
這視頻也可參考
根本骨子裡就係想捧深圳遏香港. 用香港的錢和經驗去帶起大灣區, 再好似以前國內廠請香港同台灣人咁, 用完即撇變CONDOM. 根本香港無論聽話與否, 亦會面對呢一日. 你聽D收柯打O既人講乜? 佢地不停宣揚 '留島不留人' 的概念.
軟一套: 我見你地咁就慘啦, 我戥你地唔抵呀, 點解唔睇遠D, 離開香港 (當然搞移民公司或者以個人角度去呻係例外).
硬一套: 你地班港燦, 以為自己好啦勁, 唔聽國家話,知唔知人地乜乜乜勁你幾多呀? CHEAP到死. 住間屋又細, 又窮. 我係你地就躝屍趷路去邊邊邊邊啦. 極盡侮辱之能事. 完全無視我細個時長輩如何拯救鄉下班疏堂親戚.
總之, 用唔同O既軟硬兼施的手法, 為的, 只是要留一個空的香港, 用每日輸入150+一班蠢材, 呀唔係, 專才, 黎到建構一個佢地想要O既香港. 香港人係佢地心目中歷史責任已經完成.
廣東話, 正體字, 亦會如香港人一樣, 慢慢被佢地擠走. 無論你是黃絲定藍絲, 這種文化滅絕是你想要的嗎?
呢次運動最終目標就係要亂,逼解放軍出動,所以一開始就咬住警隊唔放
因為泛民和本土派借人工島的興建,重提香港每日有 150 個內地居民持單程證來港的問題,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日前發表網誌,如果過去二十年沒有持單程證的新來港人士,香港人口其實會減少 74 萬,勞動人口亦少了 40 萬。他又指出,以每年約 2 萬宗跨境婚姻計算,如夫婦子女不能在香港團聚,而要在內地團聚,香港人口就會再減少 40 萬人,當中有超過 30 萬名屬勞動人口,使香港一共少了 70 萬的勞動人口。
文章出街後,不同立場的人,自然有不同的演繹,如新民主同盟便聲稱,人口增加並不是好事,聲稱沒了單程證房屋問題不會那麼嚴峻,政府也沒有需要考慮建東大嶼人工島。《線報》則有作者撰文聲稱,單程證審批權有主權含義在內,所以泛民就要爭這個權,多少有點兒「宣示主權」的意味。是否有主權含義在內,劉信並不知道,但是有些人在批評單程證制度前,有些概念應該搞清楚。
首先,所謂的單程證,是內地公安部批發的證件,讓香港有親屬的內地居民去港澳定居。那些居民未來港前,仍是內地居民,准不准許他們離開內地,審批權自然在內地手裡。因此,泛民一直聲稱「奪回單程證審批權」,本來便是亂噏廿四,單程證審批權一直不在港府手上,奪什麼回?再說,不論回歸前還是回歸後,港府都沒有司法管轄權,跨境干預單程證的簽發。
因此,單程證的簽發並不涉及「主權」問題,而是涉及域外的司法管轄權問題。當然,單程證只代表大陸准許了那些人離開內地,港方亦有權自行設立一套審批制度,甄別哪些內地居民可以來港定居。那麼,港方現時究竟有無這樣的審批制度呢?有,它叫香港特區居留權證明書,但是單程證的每日來港配額,本身是港府跟內地協商所擬定的,單程證亦是港府准許他們來港定居的法定要求。在這情況下,當對方拿到單程證來港,港方也沒理由不批准他們定居。
換言之,一國兩制的制度下,香港沒有跨境干預內地的單程證簽發,但是可以討論單程證的配額。事實上,單程證配額本來只有 75 個,現時單程通行證的 150 個配額,是 1995 年由港英政府跟內地商討所擬定的。此外,前特首董建華曾在 2002 年提出減少單程證配額,當時卻遭到社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主任何喜華的反對,而當時泛民也沒贊成過減少單程證配額。
更有趣的是,泛民雖然一直在單程證問題做文章,但卻從不建議減少配額,這又是為甚麼呢?是不是他們也知道,那些單程證的申請者,在香港其實也有親人,他們害怕主張減少配額的話,會喪失申請者在港親屬的支持?畢竟,中港婚姻每年達兩萬宗,二十年便是 40 萬人,泛民提議減少單程證配額的話,那些人將來還會投票他們?
另有一點需要注意,上面提到的社協主任何喜華,他曾在 1999 年協助港人在內地子女爭取居港權,因而爆發居港權爭議,他又在 2013 年,曾協助單程證來港人士,成功推翻綜援需要居港七年的規定。當泛民在炒作單程證制度時,他們為何又不提,終審庭當日在吳嘉玲案中,曾裁定所有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均能自動獲得居港權,即使他們未有申請單程證乃至非法入境,均能取得行街紙呢?
他們為何又不提,那一宗吳嘉玲案,是由後來加入公民黨的李志喜大律師幫手打贏呢?他們為何又不提,吳嘉玲案之後,是港府提呈人大常委釋法,規定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也須事先取得單程證,才能來港定居?他們為何又不提,他們當年是反對人大釋法呢?他們為何又不提,法院推翻綜援需要居港七年規定的孔允明案,代表孔允明是一直支持泛民的陳文敏?
說到這裡,大家便能發現,泛民在單程證和居港權問題上,根本一時一樣。當日他們為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子女爭取居港權,反對人大釋法限制他們來港,協助雙非打官司,又協助單程證來港人士推翻綜援需要居港七年的規定。到了現在,他們又去炒作單程證問題?大佬,如果單程證真是造成了人口和住屋壓力的話,泛民可是幫兇來的啊!
劉信,一個既討厭黃絲、又討厭藍絲的媒體人。
https://medium.com/@lineposthk/%E5%8A%89%E4%BF%A1-%E5%96%AE%E7%A8%8B%E8%AD%89%E5%95%8F%E9%A1%8C%E7%9A%84%E5%B9%AB%E5%85%87-%E6%98%AF%E6%B3%9B%E6%B0%91%E4%B8%BB%E6%B4%BE-c7cb26139dda
helmut 一針見血!仲要成地血!今日剛好同同事討論這一個題目!泛民確實混洧視聽!最慘係有大把人信佢地!
師兄知唔知1997年回歸後,泛民發動咗一系列關於大陸移民入香港既官司? 1998人蛇兒童居港權案 (即是吳嘉玲案), 2001雙非嬰兒居港權案 (即是莊豐源案), 及其延伸既單非人士居港權案 (即是今日所見既每日150件)
源自英治年代既單程證制度 (即是港督彭定康75件加到150件),跟公民黨喺97回歸後既2001年發動雙非鼻祖莊豐源案,而搞出 "單、雙非居港權" 後既單程證 (即是 單非居港權),兩者前後有咩分別? 後者點樣棟鳩我哋香港特區市民利益?
先回顧單程證的歷史。1980年及之前,港英政府對大陸偷渡移民行 "抵壘政策","抵壘政策" 就係指偷渡者有本事避過港英政府邊防守衛,而入得到市區既皇家入境署報到,就發香港居民身份證俾該偷渡客,的確係 "無限量" 發身份證,但前題亦係港英政府既英軍、華藉英軍喺香港邊界,"無限量" 堵截大陸移民. 注意一點,抵壘政策下,香港係無從挑選或篩選或拒絕咩樣移民入香港,呢個消極性管理既 "抵壘政策" 喺1980年尾取消.
取消扺壘政策後,取代政策係1982年開始既 "審批單程證" 制度,意味港英政府要積極性,去管理咩嘢性質既大陸移民入英國治下既香港. 當時單程證的名額是每日75個,目的是讓內地跟香港有血親關係既居民 '有條件有秩序' 團聚 (注意,係 '有條件',仲係指經濟條件!),而且係經香港政府預先評審過 (即是香港政府有權拒絕),才來港與家人團聚。單程證名額在1993年由75個增至105個,然後在1995年由未代港督肥彭增至150個,人數上維持至今。
但係英治年代開始既單程證制度,係要向香港皇家入境署申請及審批,審批既考慮條件包括該大陸移民喺香港有無謀生技能,或者有無香港親人有促夠財力去保證該移民申請人既生活,所以英治年代申請大陸直系親屬 (即是現今叫既 '單非') 落香港團聚,係要交税單俾皇家入境署審批既因由,若果你自己都攞朝唔得晚,財政上無法負擔該大陸親人在港既生活,皇家入境署就會叫你返屋企 "食蕉",要家人團聚? 自己搬返大陸跟家人團聚到夠吧!
換句說話講,英治年代開始既單程證制度,大陸移民既審批權係操於港英政府手上,而呢個審批權傳統亦為中國中央政府承認而延續於1980s 基本法諚立中,即是基本法第廿四條. 因為中國一直奉行 '省市户籍制度',同是中國人,唔代表一個湖北武漢市民,可以自由落户上海市,想要做上海人? 申請吧,審批權喺移民目的地 (上海市) 既地方政府手上. 所以1980s 草擬香港基本法時,中國中央都同意將來成立既香港特區政府,保有英治年代就故有既移民審批權,佳因佢符合中國奉行既 '省市户籍制度'.
點解今日既香港特區政府會喪失對大陸移民既審批權? 就係因為由公民黨黨鞭李志喜發動,由黃底法官李國能判決既2001年雙非鼻祖 '莊豐源案' ,搞出 "單`雙非居港權"!
喺公民黨搞既2001年莊豐源案,法官李國能認同公民黨律師 李志喜指控香港特區政府,話香港入境署以雙非嬰兒既父母係 "非香港人" 為理由,引用基本法24條去審批(拒絕) 雙非bb莊豐源得到香港籍,係違返國際人權公約既 "罪不及妻兒精神",
話係對雙非bb進行人權侵犯,於是黃底法官李國能以國際人權公約,去凌駕香港基本法24條,用 '法庭敕令' 去強制香港政府放棄執行基本法24條對雙非既審批權,判決所有大陸 "雙非嬰兒" 喺人權精神下,均享有 as-of right (當然權)既香港籍,完全推翻香港自英治年代以來及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政府,對 "雙非" 嬰兒既入籍審批權!
更大鑊係,喺公民黨黨鞭 李志喜幫雙非 莊豐源奪得香港籍後,一衆泛民律師如餓狼撲羊般,爭相為單非人士入稟控告香港特區政府,泛民律師話: "既然連雙非莊豐源呢種跟香港人没有半點血緣關係既人,都可以因遁國際人道理由而取得香港籍,咁 "單非" 人士有只少一名直系血緣雙親係香港人,為何要被香港特區政府拒絕移民入籍香港呢?"
作為雙非鼻祖 莊豐源案既繼後案,一如所料,黃底法官將 "雙非入籍居港權" 案例,擴大到後續既 "單非人士",亦即是因公民黨黨鞭 李志喜所搞既莊豐源案而延伸出現 "單雙非居港權", 香港政府喺 '法庭敕令' 下,同時喪失對 "單非" 與 "雙非" 移民既審批權!
既然香港政府喺公民黨既莊豐源案下,俾法官李國能敕令不許審查單雙非既居港資格,咁應該由誰去審查單非移民既驗血源報告及移民先後次序? (雙非bb唔洗查驗血源報告及排每日150隊, 因為已經身在香港醫院產房出咗世), 由韓國政府查驗血報告去証明單非血源? 還是由台灣、菲律賓政府去代香港政府查証驗血報告? 益話你想講交俾印度政府去搞?
就係因為香港政府俾李國能法官敕令,只可接收而不許審批 (即是要體現單雙非既居港當然權 as-of right),所以單雙非居港權由查核驗血報告到排每日150人隊落香港既配額次序,就由莊豐源案判決出現前既: 香港及大陸兩方政府共同審批,改變成必須交由握有該移民户籍資料大陸當地政府一方: 單一方面去審批及編排次序,所以,就係公民黨伙拍法官,用雙非鼻祖莊豐源案去奄鳩香港對大陸移民既審批權!
Helmut兄所提一點好值得細味: 泛民抵制 (不斷消費) 人大釋法.
第一次 "人大釋法" 出現於1999年,事源1998年泛民發動400人蛇兒童居港權案 (代表案為吳嘉玲案),泛民向法官指出,呢啲人蛇兒童喺英治年代已經成功偷渡入境香港,而且屈蛇居港7年以上,話佢哋符合基本法24條中所列 "中國籍人士" "通上居港7年" 既條件,話人蛇兒童喺香港食、玩、訓覺、柯屎促促7年,就已經係符合定義為 "通常居港", 叫法官只需以平常心,去作字面解讀條例語句,嚟判人蛇兒童得香港籍就掂喎. 香港特區政府既律政司署代表律師,當然反對呢種歪曲條例立法原意既解讀方法,而要求終止聆訊,但反對無效,法官指繼續該案,所以董建華政府心知不妙,法官明顯偏袒泛民律師,而拒絕泛民斬件片段式解讀條文.
於是董建華緊急向中國大陸國會(即是人大)救助,要求基本法立法人去呈清24條條文意思,以制止泛民律師歪曲解讀,人大亦配合地,於吳嘉玲案結案判決前就緊急釋法,即是香港史上第一次 "人大釋法", 呈清偷渡屈蛇等等 "非正常" 身份居港模式,就唔符合 "通常居港" 既 '常'(正常) 之義意,又打例子,一個偷渡客入香港境打家劫舍而被重判入獄10年,佢坐監時一樣會有食、訓覺、柯屎等等生活行為,大賊可否於出獄時因在香港境內坐監促7年,而對號入座 claim自己已符合香港籍嗎? 當然不可能成立喇,否則,打劫犯案就變成移民香港既合法方式. 所以,包括偷渡屈蛇在内既非法行徑人士,不享有基本法中所列法定入籍條件既權利.
1999年第一次人大釋法,打敗咗泛民第一次寸通法官打破基本法既嘗試,亦深深傷害泛民及其法律界黨羽既自尊心,泛民仇恨大陸中央既心結由此開始,發展成今日逢中必反,以禍港為手段向中國中央覆仇既心理狀態由此而來.
所以泛民咁多年都堅持棟起 "反對人大釋法"呢支旗,搞法律界黑衣遊行抗議釋法,而事源就係泛民律師曲解基本法24條條文在先,喺棟鳩香港失敗後,跌入揭斯抵理既心理而成魔.
版主,苦等第三章啊!(敲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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