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這個人最受反對派憎恨是甚麼?是UGL事件嗎?是佔中時施放催淚彈嗎?是機場行李門事件嗎?都不是!小弟覺得他與反對力量最誓不兩立的地方,在於他極之熟悉制度的運作,懂得如何利用制度去制衡政敵。
曾俊華請辭已踏入第十日了,仍然渺無音訊。許多人心想,就算中央最後真的不批准他請辭,總得說出一個理由吧,所以中央礙於形象問題,為免被批評干預特首選舉,一定會批准。你錯了!因為CY已為中央鋪好了法律依據。假設曾俊華宣佈參選,並開始尋求選委提名,中央就會宣佈不批准請辭,理由是根據《行政長官選舉例》第14條c項,公職人員不能參與特首選舉。公職人員當然包括財政司司長。
曾俊華不是已請辭了嗎?怎會還是公職人員。你又錯了!他只是休假之中,職務暫時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陳家強),他仍然是財政司。而且CY在處理他的請辭時,並沒有根據過往做法,進行政府落實政策的步驟:刊憲。要知政府辨事,落實政策,這是一個很重要官僚行政步驟,就像古代帝王的「昭告」一樣。你看看「梁游支那事件」,就算未成功宣誓,但當選後一經刊憲,官僚行政系統確認他們當選,薪金亦會照發如儀。
曾俊華請辭,改由陳家強署任,是重要的政府要員更軼,為何不憲刊呢?這樣做有否違反法律。沒有!因為根據香港《釋義及通則條例》第三條,「財政司」一詞除了指財政司司長,還同時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亦即是一個職位由兩個司長分權。故此財政司司長請辭,CY改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暫代職務,又不刊憲,你可以說制度上不依一貫做法,但法律上並不構成違法。
另外根據政府公布的財政司司長請辭新聞稿,CY並沒有像上一次曾蔭權同意唐英年請辭般,加入「尊重他的個人意向」字眼,反而於其後表示,請辭影響政府工作,故此可以推論在給中央文件中,他可能不同意曾俊華請辭,但會明言一切交由中央定奪。於是將來若曾俊華未經中央批准,主動宣佈參選,中央只需搬出兩大理由便可宣佈不批准請辭,一是曾俊華仍是公職人員,二是特首不同意他請辭,怕影響政府工作,故中央尊重香港法律及特首意見,不批准!
曾俊華可否入閘,一切全憑中央對他有多信任,更關鍵是對CY這個人有多信任!不過,小弟懷疑曾俊華在未得中央批准前,根本不會宣佈參選。因為為官這麼多年,他對制度應該很熟悉,知道沒有中央批准、政府刊憲,法律上他仍是訂明的公職人員,沒資格跑馬仔。 而CY在中央未批示前,亦不會刊憲。
對有意參選的人士(雖然曾仍未表示有意參選,但暫時從表面跡象看是有意參選。),中央透過不批准請辭去「DQ」他,或者留中不發,令他沒法展開競選活動,是否一種干預?相信爭議將會很大!
曾俊華可否入閘,一切全憑中央對他有多信任,更關鍵是對CY這個人有多信任!不過,小弟懷疑曾俊華在未得中央批准前,根本不會宣佈參選。因為為官這麼多年,他對制度應該很熟悉,知道沒有中央批准、政府刊憲,法律上他仍是訂明的公職人員,沒資格跑馬仔。 而CY在中央未批示前,亦不會刊憲。
對有意參選的人士(雖然曾仍未表示有意參選,但暫時從表面跡象看是有意參選。),中央透過不批准請辭去「DQ」他,或者留中不發,令他沒法展開競選活動,是否一種干預?相信爭議將會很大!
19 則留言:
中央不准曾俊華辭職,以阻其參選,很合理。
但以「仍是公職人員」為理由不批准請辭,完全理解不能...
不准你辭去公職,因為你仍然在任公職?邏輯上說得通嗎?
希望林兄可以解釋清楚一點。
很簡單。前提是要品客宣佈參選,才會搬出有公職在身不合資格這個理由。如果他一直不宣佈參選,那更好辦,以他没説過參選為由,宣布請辭没逼切性,待選完才決定。
Joe from mobile
小弟解釋不夠清楚。
『聽候阿爺發落』,CY 呢招夠掂
泛民主派在這事上亦不能太過進取,站在品客一邊。否則品客就會由一個中間偏建制人物蛻變成泛民主派代表,到時變成敵我鬥爭,中央批准的機會更低。
689就係咁仆街架啦!正過街老鼠!
Jo兄此言差異,CY此人受反對派憎恨的不是熟悉制度,而是熟悉制度同時利用制度去攻擊對手,不理以往慣例去做。
以往特首難道會不熟悉制度?即使董生不熟曾生不會即使兩人都不熟其下屬也不會。問題是CY不理道德觀念以往往慣例而去鬥爭這才是徵結。
CY此人受反對派憎恨的是因為佢反對地產霸權。地產大亨個個有錢。邊個反佢地邊個都會被整.反對派只是他們的棋子。看新紅基捐幾多錢比飯民。點解沒政黨法?!大家心知肚明.
C.Y.越做得好,媒體越唱得佢差。是成反比的.
所以我覺得佢做得很好.
反地產霸權?值得商榷
反對派憎恨CY?? 你睇得太表面了~
中央不能不讓薯片叔叔辭職
按香港勞工法例,有一個月通知期已經可以辭職
所以葉劉個時請辭都搞一個月
當然辭職後去唔去選特首同選特首受唔受祝福
這是跟能不能辭職屬兩碼子的事
這是憲政問題,品客當然可以以勞工法例放下一個月糧走人。
問題是基本法有一條主要官員請辭要得中央批准條文,但沒有道明若中央不批准,可如何處理。
基本法乃憲法,是凌駕其他法律的。
如果品客要強行走人,可能會引起反對他的人興頌(司法復核)。
到時亦會滿城風雨。
無論怎樣。反正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中央遲遲未批。今天已經是請辭第12日了。
品客可做的不多,難道以勞工法例控告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
習大大做事果套明顯同老共果套唔同,佢又係官二代,熟識制度,所以我對佢是有期望的。
都係果句,劇本佢寫好哂,等各演員就位套戲就可上演。
我諗薯片叔叔做特首應該無問題,或者有突發狀況,就行Plan B,雙曾配。
薯片叔唔得,林鄭更難。呢個先係戲肉,唔好將薯片叔睇得咁大。飯民冇做執政黨嘰意圖,比佢坐左位管唔掂香港,下屆分分鐘連反對黨嘰地位都不保。
用曾鈺成的拒絶欽點推論下去,今次參選要自己做主動(除非收到明確指示不淮參選),曾俊華已經辭職約兩星期,再過多約兩星期,根據香港僱傭條例,便夠一個月離職通知,然後可以宣佈參選.而有公職在身的潛在對手還未辭職,今次提名期2月14日開始,倒數一個月,即一月中便要辭職.多看半個月便應知曾俊華的潛在對手夠票與否.
未得中央批准辭職,政治可根據基本法不刊憲,所以仍然是訂明公職人員。選舉事務署可以違法特首選舉條例拒絕他參選。當然品客可司法覆核,到時又交予法庭判決。
Joe from mobile
所以那有如此簡單。到時看看法庭認為基本法大,還是顧傭條例大???
Joe from mobile
如果是有違意願辭職,後果就不只被拒絶參選這麼簡單.特首選舉有更上層在後面看著,沒有授意便不能像立法會選舉可由選舉事務署隨意干預,所以再等到多些時候應該會分曉.我認為這麼複雜的政治角力,能阻止事情表面化,令事件看起來跟香港固有規矩進行,這人一點都不簡單.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