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這就是缺乏根據的論點


今日獅子銀行警告政府,不要再出招打壓樓市,否則會影響真正用家!(http://hk.biz.yahoo.com/101228/369/413f6.html)

這種言論近期非常普遍,地產商、代理都曾有人這樣說過,一般人亦會點頭稱是,但其實內裡都是缺乏理據的論點,為的只是自已的商業利益。

甚麼叫「真正的用家」?結婚是否一定要買樓?上一代不是大部份人結了婚仍跟父母同住嗎?有婆媳糾紛為何不可以學習忍讓與包容?住慣的舊樓結構沒有問題,為何一定要買新樓住?一家人住慣600呎單位,為何一定要搬到1200呎單位?多大空間才算一個人合適的生活空間?這些都很難定義!

一個月入1萬的打工仔,如果銀行不肯借貸,利息又高,他沒有能力買樓及供樓,於是他不是用家。相反,他可以有能力買樓及供樓,有能力變成「用家」。用家會隨經濟變化而變化,那政府的政策風險令部份人變成沒能力買樓,變成不是用家,有何問題?

如果有一日銀行加息,令很多人買不起樓,那獅子銀行是否影響了用家?社會及政府是否應立法禁止銀行隨意加息去保障「用家」?如果政府如此做,相信銀行又會反過來指責政府,影響市場自由及銀行盈利。為何政府增減稅收是阻礙自由市場,而銀行息率的增減卻不是?


看過「金錢即債務」的都知道,最早的銀行家是甚麼人。不錯,就是金匠!他們只負責製造金幣及托管人民存入的黃金,收取托管費,後來人民為了方便,將存放黃金獲得的收據用來做貨幣。金匠眼見很少人會來取黃金,就偷偷把黃金借出,收取利息,以及偷偷地印製黃金收據,這些黃金收據後來我們所稱的「紙幣」。


銀行沒有得到存款人同意,就借出他們的存款,要他們承受貸款者違約的風險,本身就是一種罪行,偷偷地印製黃金收據,以及收取利息而不與存款人分亨更是罪上加罪,所以伊斯蘭教將收取利息列為違法不無道理。18世紀英國,曾有客戶為此與銀行打官司,但最終銀行獲勝,在普通法原則下,這些行為得到法律的確認。普通法,在某些情況下章顯了公義,但在最重要的問題上,卻成為銀行家欺乍人民的手段。


今日情況大致仍沒有改變,銀行家跟金匠仍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如擁有400年歷史的金匠公司Macatta and Goldsmid就是「渣蛋銀行」的子公司。認識黃金,發掘歷史,很有趣!可是坊間無理言論太多,思考的人太少!

8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為用家著想, 獅子銀行應呼籲政府重建居屋.

Wong Wai Leong 提到...

捉賊喊賊?

Unknown 提到...

咁同黃金白銀有甚麼關係?

匿名 提到...

無「真正的用家」又點可以餵飽禁大食個隻獅子呢?

...""不要再出招打壓樓市,否則會影響真正食家!""...

金多祿

匿名 提到...

今日高位入左兩條銀磚,
好鬼重!

wahd

gogoldjoe 提到...

回andy,

信用貨幣天生的缺憾注定他要走向滅亡,缺憾是甚麼?就是它是建基於欺詐之上,阻礙了社會生產力正常發展,令資源錯配。了解其欺詐,就能更肯定投資金銀的價值。

gogoldjoe 提到...

甚麼是資源錯配?如政府大量印錢,令資產格價上升,人人都去抄賣地產,連醫科成績很好的學生改讀工商管理,令本應努力工作的白領轉行做地產經紀,都屬資源錯配的一種。

satan_wong 提到...

連醫科成績很好的學生改讀工商管理,令本應努力工作的白領轉行做地產經紀,都屬資源錯配的一種。<<-----------突然令我諗起澳門,大學生既出路,就係做荷官,幫金莎集團/何家打工。